補助中央
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
適用地區: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其他縣市
補助通為民間資訊整理服務,非政府機關。資格、期限及核准結果以各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審核為準。
01 / 補助內容與申請期間
補助內容與申請期間
學士班及專科班 2 級距;碩博士 5 級距 5,000–35,000 元
- 學士班/專科班:15,000 或 20,000 元
- 碩博士及其他:5,000–35,000 元
申請期間:依學校公告 · 每學年由學校受理
02 / 申請資格條件與官方依據
申請資格與官方依據
請依實際情況逐項核對;實際資格由承辦機關審核。
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
就讀大專校院
家庭年所得 70 萬元以下(學士班 90 萬元以下)
年利息所得 2 萬元以下
不動產公告現值 650 萬元以內
03 / 應備文件準備清單
準備好,帶著走。
勾選僅表示自行備妥,沒有上傳、送件或保存;重新整理即清空。
手寫備註/詢問承辦事項
05 / 官方申辦窗口與聯絡電話
向官方確認,再申請。
主辦機關:教育部/各大專校院
(02)7736-6666 · 教育部總機
上班時間
開啟連結不代表已送件;臨櫃、郵寄及收件地點請先向官方確認。
06 / 讀卡環境與防詐提醒
憑證只在官方網站使用。
不是每個方案都需讀卡。官方申辦若支援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,請備妥讀卡機並依官方說明確認作業系統、瀏覽器相容性與讀卡元件版本;不從陌生訊息安裝元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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